剛出院就進監(jiān)獄,鄭州郭某鵬,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。疫情期間赴歐旅游、歸國后拒絕隔離、震動鄭州一城的郭某鵬,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。 今天,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聯合發(fā)布依法懲治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的3起典型案例,郭某鵬妨害傳染病防治案名列其中。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,此時離郭某鵬治愈出院(3月28日)剛過去一周。 兩名承辦檢察官在做好防護措施的情況下,在醫(yī)院通過視頻訊問被告人郭某鵬。圖片來源:最高檢 郭某鵬出生于1990年7月,某公司勞務派遣人員,住鄭州市二七區(qū)。司法機關通報了他在疫情期間的行動軌跡: 2月29日,從鄭州乘火車至北京; 3月1日,從北京首都機場乘飛機經阿聯酋阿布扎比中轉,于3月2日到達意大利米蘭彭薩機場; 3月3日,乘飛機從意大利米蘭到達法國巴黎; 3月4日,乘飛機從法國巴黎回到意大利米蘭; 3月6日,乘飛機從意大利米蘭中轉阿布扎比,于3月7日到達北京首都機場;當日下午,乘坐火車返回鄭州,回到家中。 3月8日、3月9日兩天乘坐地鐵到位于鄭州市鄭東新區(qū)的單位上班并在單位就餐,下班乘坐地鐵回家。 3月9日下班后,郭某鵬出現發(fā)熱、咽痛等癥狀,自行至中原路與大學路交叉口附近的仟禧堂大藥房買藥,步行回家后服用。 當晚,其母親郭某玲得知郭某鵬發(fā)燒后,熬制了羅漢果和甘草給郭某鵬喝。 早在3月6日,鄭州市就明確規(guī)定境外入鄭人員嚴格落實“隔離觀察”和“如實申報”措施。郭某鵬卻既不隔離、也不申報,還向警方說謊隱瞞。 3月10日8時許,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(fā)現郭某鵬近期存在出入境情況,打電話給郭某鵬核實,郭未接電話。后撥打其母親郭某玲電話,郭某玲否認郭某鵬去過國外。而后又撥打郭某玲電話要求郭某鵬下樓。 在公安民警明確告知大數據顯示其去過國外后,郭某鵬承認有過出境史。在調查、核實其出入境軌跡后,郭某鵬被送至二七區(qū)集中隔離點進行觀察,隨后被確診為新冠肺炎。后經排查,與郭某鵬密切接觸的40余名人員均已被隔離觀察。 當時,河南已連續(xù)13天新增為零,此事一出隨即引發(fā)廣泛關注。尤其是郭某鵬回來后拒不承認出入境情況、不按要求配合落實隔離觀察措施,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更是備受指責。 因隱瞞境外旅居史,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,郭某鵬確診當天(3月11日),公安機關決定對其立案偵查;其出院當天(3月28日),對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 “一人之行為,造成一城的不安,害人害己?!?2日,在發(fā)布會上,河南省公安廳副廳長范玉龍?zhí)峒肮躇i事件,鄭重提醒不按規(guī)定申報健康狀況的人,確診后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 郭某鵬的行為不僅造成鄭州不安,還影響了許多省份,北京、河北、內蒙古、江蘇、湖南等地相繼公布了密接者信息。比如北京疾控中心于3月13日通報稱,13名郭某鵬密接者正集中隔離,當時無異常。 最高檢涉疫情防控檢察業(yè)務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、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,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李京生表示,通過發(fā)布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是要向社會發(fā)出明確信號,執(zhí)法司法機關將嚴格依法防控疫情輸入,任何入境人員都要嚴格遵守我國法律、防控政令,違反相關規(guī)定的要依法懲處。 同時也要教育警示那些計劃入境回國人員,一定要嚴格遵守入境管控要求,如實申報個人健康情況,嚴格遵守隔離的規(guī)定,切莫因個人的瞞報謊報和違反管控規(guī)定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不良后果。依法追訴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案件,既是保護其他合法入境人員合法權益的必要舉措,更是維護社會公共利益,保障大多數人合法權益的必然要求。 截至2020年4月2日,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2987件3694人,審查批準逮捕2607件3138人,依法不批準逮捕268件378人;受理審查起訴2338件2934人,審查提起公訴1778件2179人,依法不起訴50件67人。 聲明:以上內容來自網絡,若有侵權,請聯系我們,立即刪除!所有的觀點由網友個人想法,不代表本公司也持此立場,感謝大家支持! 繼培網(www.ojp.cc),全國熱線電話:023-89119533;專注繼續(xù)教育和中小學輔導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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